产品质量保修政策


版本号:2021 V1.0

 

▎一、保修政策适用范围:


本保修政策适用于直接从创亿视觉购买的,且处于有效保修期内的LED显示屏产品(以下简称“产品”)。

 

二、保修期:


保修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,在保修期内需提供保修卡或者其他有效凭证。

 

三、保修服务:


创亿视觉的产品在安装使用时,请严格遵守产品手册中安装说明和注意事项要求,按照产品手册安装使用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材料、制造等质量问题时,创亿视觉将根据本质量保修政策提供保修服务。


    3.1 保修服务类型:


    3.1.1 在线远程免费服务:

对于常见简易故障问题:创亿视觉通过电话、邮件、远程软件等即时通讯工具提供的远程技术指导,帮助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。包括但不限于信号线、电源线的连接问题,软件使用、参数设置的系统软件问题,模组、电源、系统卡的更换问题等。


    3.1.2返厂维修服务:

    a)对于在线远程服务不能解决问题时,创亿视觉会与客户确认是否返厂维修。

    b)如需返厂维修,客户可以将需要维修产品或零部件发货至创亿视觉就近维修服务点,客户承担返厂的运费、保险费、关税及清关费用。维修完毕后,创亿视觉将产品或零部件寄回给客户,并仅承担寄回运费。

    c)创亿视觉不接受到付物流件,也不承担寄回返修件给客户而产生的任何关税及清关费用。创亿视觉对于运输、包装造成的损坏及遗失不承担责任。


    3.1.3 为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工程师现场服务:

    a)如发生本保修条款第四条规定的质量问题,及创亿视觉认为确有必要时,创亿视觉将免费提供工程师现场服务。

    b)在提供现场服务前,客户应向创亿视觉提供故障报告,用于申请现场服务。故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、视频、故障数量等,以便创亿视觉进行初步故障判断。如果经创亿视觉工程师的现场分析,判定该质量问题不属于质保范围,客户应支付工程师的差旅费用及按照第6.4条的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。

    c)现场更换的不良部件,所有权归创亿视觉所有。

 

四、免责条款:


以下情况不属于创亿视觉提供保修服务的范围:

    4.1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本保修条款不适用于易耗品,包括但不限于连接器、网络、电缆、光缆、电缆、电力电缆、信号电缆、航空连接器等所有线材连接物件。

    4.2由于使用不当、处理不当、操作不当、安装不当、拆卸显示器或任何其他客户不当行为导致的全部或部分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以及运输造成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

    4.3未经创亿视觉许可和授权的擅自拆卸和维修。

    4.4未按产品手册操作使用及维护产品。

    4.5人为损坏、物理损坏、事故损坏和产品误用损坏,如组件缺陷破坏、PCB板缺陷等。

    4.6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损坏或者故障,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、恐怖活动、洪水、火灾、地震、闪电等。

    4.7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。因存放于不符合产品手册的外部环境,包括但不限于:极端天气、潮湿、盐雾、压力、雷电、密封环境、压缩空间储存等,导致的任何 产品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

    4.8在产品参数范围以外的条件下使用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较低或较高的电压条件、极端或过度的功率浪涌、不适当的功率条件。

    4.9在安装过程中,由于不遵守技术指南、说明或注意事项而导致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

    4.10正常情况下亮度与颜色的自然损耗。

    4.11产品缺乏必要维护。

    4.12其他非因产品质量、设计、制造引起的维修。

    4.13无法提供有效的保修卡,产品序列号密封胶带撕下或破损、产品外壳或其他外部部件损坏,或者无法提供其他有效凭证。

    4.14质保期后的问题。

    4.15对于操作不当、意外事故、保养不当、不遵守产品使用规范引起产品重大损坏且无法维修的产品。

    4.16因非创亿视觉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与创亿视觉产品不匹配,导致创亿视觉产品不能正常工作。因非创亿视觉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问题与创亿视觉产品不匹配,导致的创亿视觉产品损坏,如需要创亿视觉维修,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。

 

五、保修服务流程:


    5.1 远程服务流程:凭保修卡或者订单号通过创亿视觉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远程对接联系方式及联系人。

    5.2 产品返修流程: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创亿视觉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提供返修产品的装箱清单及维修完成后的邮寄地址信息等。

    1)创亿视觉邮寄信息:(见本协议第九条服务联系方式)

    2)客户邮寄须知:

    a)提供返修品故障的简单描述(可贴于设备表面)

    b)装箱清单(含合同订单号、返修设备的种类和数量)

    c)回寄收货信息(公司名称、收货地址、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)

    d)为了避免返修物品在物流途中损坏,请注意产品的包装与保护。对于返修产品或零部件寄回创亿视觉途中的任何损坏,创亿视觉概不负责。

    5.3 工程师现场服务流程:

    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创亿视觉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现场地址、现场联系人以及签证所需要的资料等。

 

六、其他:

    本保修政策为创亿视觉的标准质保条款。任何人(包括任何代理商、经销商或销售代表)均无权做出与本保修条款不同的任何陈述或保证。除非经创亿视觉通过合同、附件等形式书面确认,否则任何与本保修政策条款冲突的保修及保证内容自动失效。本保修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创亿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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